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2020年1月14日在吉林省第十三屆
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
省人民檢察院代檢察長 尹伊君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省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各位政協委員提出意見。
2019年工作回顧
2019年,在省委和最高檢正確領導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協和社會各界大力支持下,全省檢察機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的檢察工作總體要求,緊緊圍繞全省工作大局,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各項檢察工作平穩推進。
一、主動服務大局,全力助推吉林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
自覺把檢察工作置于黨和國家大局、放到全省振興發展全局中謀劃推進,切實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
依法服務保障“三大攻堅戰”。積極參與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依法批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1073人,起訴1272人,同比分別上升58.3%和62.7%。依法服務保障精準脫貧,持續加大對包保貧困村幫扶力度,嚴懲涉及扶貧資金、影響扶貧工作犯罪。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依法批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474人,起訴1883人。吉林市檢察機關開展松花江流域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監督活動,長春林區、延邊林區檢察機關開展集中打擊非法侵占林地專項行動,梅河口市檢察院開展秸稈焚燒專項監督,有力保護了藍天碧水青山。
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依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批捕各類破壞經濟秩序犯罪2206人,起訴3329人,同比分別上升34.4%和36.8%。認真貫徹落實《吉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與省工商聯聯合出臺《關于加強溝通聯系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對民營企業負責人涉嫌犯罪的,堅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處實刑的就提出寬緩量刑的建議,對民營企業家及工作人員依法不批捕769人,不起訴916人,同比分別上升25.4%和38.4%,讓更多民營企業家安心經營,進一步堅定在吉林投資興業的決心和信心。
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打擊黑惡犯罪絕不手軟,對涉黑和重大涉惡案件由省檢察院統一把關,全省三級檢察院依法批捕黑惡犯罪947人,起訴1889人。對事實清、證據足的黑惡案件依法快捕快訴,白山市江源區檢察院僅用17天時間,就辦結了周海祥等19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堅持把“破網打傘”“打財斷血”作為治本之策抓實抓好,向各級監委移送“保護傘”線索240件,起訴“保護傘”案件33件;建議偵查機關對44件黑惡案件采取查封、扣押和凍結措施,對68件黑惡案件提出財產刑量刑建議,最大限度摧毀黑惡勢力經濟基礎。
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秩序。依法懲治各類刑事犯罪,共批捕20961人,起訴35945人。持續嚴懲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批捕1808人,起訴2759人。依法嚴懲搶劫、搶奪、盜竊等多發性侵財犯罪,批捕3007人,起訴3842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涉嫌犯罪但無需逮捕的決定不批捕2695人,對犯罪情節輕微、依法可不判處刑罰的決定不起訴3891人。
積極為反腐敗斗爭作出貢獻。進一步完善監檢銜接工作機制,不斷鞏固監察體制改革成果。一年來,共受理監委移送職務犯罪案件1342人,起訴803人,有罪判決率100%。其中,受理原副廳級以上人員職務犯罪案件27人,已起訴26人。依法行使對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偵查權,吉林市、延邊州檢察院單獨設立職務犯罪偵查機構,全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27人,起訴13人,有罪判決率100%。
二、不斷強化法律監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進一步加強刑事、民事和行政檢察工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做優刑事檢察工作。秉持客觀公正立場,牢記“檢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訴者,也是無辜的保護者”,切實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縱。堅持不懈防范冤錯案件,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不批捕3670人,不起訴728人。加強對刑事立案、偵查活動的監督,監督立案435人,撤案516人,糾正漏捕漏訴1087人。打破“熟臉監督”模式,對省內監獄進行全覆蓋巡回檢察。四平市檢察機關通過巡回檢察,立案查處了涉嫌虐待被監管人的4名司法工作人員。認真做好國家特赦工作,同步監督提請特赦案件505件。扎實開展監督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專項活動,依法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提出變更強制措施或釋放建議1739人。長春新區檢察院辦理的馬某某故意傷害羈押必要性審查案,被評為全國精品案件。
做強民事檢察工作。辦理民事生效裁判申請監督案件2112件。對裁判正確的案件,加強釋法說理、促成和解息訴。針對勞動保障、土地承包經營等領域存在錯誤的裁判,提出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344件。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執行難等問題提出檢察建議812件,針對程序違法問題提出檢察建議330件,切實促進了規范司法。組織開展虛假訴訟深層次違法行為監督和金融等領域虛假訴訟監督兩個專項活動,監督涉及虛假訴訟案件214件。
做實行政檢察工作。全省共受理行政訴訟監督案件361件。其中,省檢察院受理案件同比增長72%,辦案數量進一步提升。省檢察院和四平市檢察院辦理的張某某工傷行政確認糾紛案,被最高檢作為典型案例宣傳推廣。部署開展“加強行政檢察監督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專項活動,著力解決行政訴訟“程序空轉”問題。加強對行政機關不當履職監督,發出檢察建議983件。開展行政非訴執行專項監督,發出檢察建議698件。白城市檢察院在全國率先開展強制戒毒檢察監督試點,相關經驗在《檢察日報》頭版報道。
三、做好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履行維護公益崇高使命
牢固樹立雙贏多贏共贏理念,認真履行公益代表職責使命,有力維護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把訴前實現保護公益目的作為最佳司法狀態。檢察機關訴前發出公告或檢察建議,促使有關主體提起訴訟、行政機關依法履職,能夠及時保護公益,用最少司法投入獲得最佳社會效果。一年來,全省檢察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551件,1217件得到采納,大部分問題在訴前得以解決。東遼縣檢察院通過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解決了一企業長期違規向東遼河支流排放污水問題。
依法提起公益訴訟。對少數檢察建議沒有落實,應當提起訴訟的,依法提起公益訴訟125件,努力達到辦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會的效果。長春市綠園區檢察院起訴的楊茹廣等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涉案被告人被追究了刑事責任,并受到懲罰性賠償和禁止從業的制裁,向社會釋放了違法必受追究的信號。積極、穩妥探索拓展公益訴訟辦案范圍,撫松縣檢察院依法起訴全省首例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案件,及時有效排除了城市道路井蓋缺失安全隱患。
堅持不懈跟進監督。按照最高檢的統一部署,扎實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公益訴訟“回頭看”專項活動,全面排查2018年辦理的2028件訴前檢察建議落實情況。對整改不到位或反彈回潮的案件,督促行政機關依法整改,持續跟進監督,努力當好公共利益“守護人”。
凝聚保護公益合力。全省三級檢察院主動向當地黨委、人大報告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得到有力領導支持。吉黑兩省檢察機關在東北虎豹國家公園區域內聯合開展“守護虎嘯山林檢察監督專項行動”,省委省政府將其作為重點任務,納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東北地區深化改革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的分工方案中。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專項報告,就加強全省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專門作出決定。
四、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理念,用心用情傳遞司法溫度
堅持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以實際行動踐行司法為民的責任和擔當。
打造群眾暖心工程。用檢察溫度溫暖來訪群眾、解決百姓訴求,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8394件,嚴格實行“7日內程序回復、3個月內實體答復”,許多來信群眾收到回復后“感到很溫暖”。依法辦結國家司法救助案件73件,發放國家救助金338.2萬元,同比分別上升92.1%和116%。高度重視特殊群體權益保障,起訴侵害殘疾人、侵害進城務工農民權益犯罪185人。吉林市豐滿區檢察院辦理的張勇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為25人追回了勞動報酬。
保障民生民利。開展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專項立案監督,依法批捕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170人,起訴456人。通化、遼源、松原等地檢察機關開展“整治網絡餐飲平臺食品安全專項活動”,聯合行政執法部門對網絡平臺進行排查,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76件,讓群眾點外賣更放心。全省鐵路運輸檢察機關組織開展“維護旅客飲水安全檢察監督專項活動”,督促鐵路部門在取水的源頭上加強監管,在供水的終端上加強檢測,有力保障了旅客飲水安全。加強對人民群眾“錢袋子”的司法保護,批捕電信網絡詐騙犯罪1147人,起訴988人。
加強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認真貫徹最高檢“沒完沒了”抓“一號檢察建議”的要求,全面落實省“兩辦”《關于支持檢察機關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意見》,積極參與“掃黃打非?護苗2019”專項行動,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29人,起訴1483人;對社會危害性不大、犯罪情節輕微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不批捕405人,不起訴262人。省檢察院與省教育廳聯合印發“法治副校長工作制度”,全省三級檢察院494位院領導兼任中小學校法治副校長,累計開展校園法治巡講784場次。公主嶺、梨樹等檢察院建立法治教育基地,積極開展形式豐富、針對性強的法治教育活動。省檢察院第九檢察部被全國婦聯評為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
五、深入推進檢察機關自身建設,提升檢察履職能力
堅持抓黨建帶隊建促業務,不斷提升檢察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
狠抓政治建設。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確保全省檢察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堅持把講政治體現在實際行動上,采取有力措施落實“三個規定”,努力做到“只要過問就登記”。堅決落實“兩個責任”,對延邊、四平、延吉三個檢察院和省檢察院政治部、案件管理部開展巡視,對發現的問題緊盯不放、督促解決。
狠抓能力培養。重點開展覆蓋全員的“業務大競賽、崗位大練兵”活動,有力提升隊伍的履職能力。突出實戰、實用、實效,分級分類開展大規模培訓,不斷增強檢察官業務素養和辦案水平。省檢察院全年舉辦各類培訓班42期,培訓檢察人員4710人次。加強優秀人才選拔,開展新一輪省級檢察業務專家、業務尖子、辦案能手評選,為檢察人才發揮才干、成長進步創造條件。
狠抓司法責任。在最高檢的統一部署下,統籌推進全省三級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全面壓實辦案責任。對司法辦案出現問題的員額檢察官,按程序作出退額處理。堅持領導帶頭辦案,全省三級檢察院入額院領導直接辦案10088件。全面落實檢察長列席審委會制度,全省三級檢察院檢察長列席審委會184次。
去年10月省檢察院新一屆黨組履職后,針對檢察人員違紀違法仍呈多發高發態勢,特別是個別領導干部違法犯罪案件,嚴重破壞了全省檢察系統政治生態,嚴重損害了全省檢察隊伍形象,嚴重影響了全省檢察工作發展的現實,緊緊抓住政治建設這個根本,更加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黨的絕對領導融入檢察工作各領域各環節。在全省檢察機關開展為期一個月的“以案明紀、正風肅紀”集中教育整頓,盡最大努力修復被損害的政治生態、提振檢察人員士氣和信心。狠狠盯住補強業務這個重點,持之以恒地補短板、強弱項,嚴格提出要求、嚴格壓實責任、嚴格督導檢查,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從13.1%上升為84.5%,法院量刑采納率從32.9%上升為71%,黑惡犯罪案件起訴質量顯著提升。牢牢扭住轉變作風這個關鍵,突出各級院領導班子特別是“一把手”的關鍵少數作用,大力提倡和弘揚以上率下、求真務實、追求極致“三種作風”,敢于擔當、敬業奉獻、清正廉潔“三種精神”,全省檢察人員工作作風和精神面貌有了顯著變化,工作干勁倍增。對這些工作成績的取得,高檢院張軍檢察長和省委巴音朝魯書記專門作出批示,給予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檢察機關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一年來,省檢察院先后就優化營商環境、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公益訴訟等工作,向省人大常委會作了專項報告,接受了視察。全面梳理省人大代表審議報告、視察、座談時提出的意見建議,逐條進行了研究落實。堅持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主動通報檢察工作,邀請政協委員到檢察機關視察調研,誠懇聽取監督意見和工作建議,讓民主監督更直接、更深入、更有效。依法接受其他政法機關工作制約,自覺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加大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力度,合力維護司法公正。堅持以公開促公正,“檢察開放日”常態化,邀請5180名各界人士走進檢察院,了解監督檢察工作。完善軍地檢察協作機制,組織走進軍營活動,幫助培訓法律人才,依法保障軍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切實做好軍轉干部接收安置工作。
在過去的一年里,全省檢察機關共有47個集體、 44名個人榮獲省級以上表彰獎勵,涌現出以第九屆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郭恩慧為代表的一批先進典型。這些成績的取得,是全省各級黨委正確領導、人大依法監督、政府積極支持、政協民主監督,各位代表、各位委員和社會各界關心幫助的結果。我謹代表全省檢察機關表示衷心感謝!
回顧過去一年的工作,我們清醒地認識到,全省檢察工作還存在不少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一是在執法理念上,服務大局的意識還不夠強,重打擊、輕保護的觀念沒有得到根本改變;二是檢察業務水平和辦案質量需要進一步提高,工作作風需要持續轉變,檢察工作短板弱項需要不斷補齊加強;三是“四大檢察”發展不均衡,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還需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四是檢察人員能力素質離新時代檢察工作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新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對這些問題和不足,我們將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全省檢察工作的總體思路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重大決策部署,繼續堅持“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的檢察工作總體要求,大力弘揚“三種作風”和“三種精神”,推動各項檢察工作全面協調充分發展,努力為全省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筑牢檢察人員理想信念根基。堅持把黨的絕對領導作為檢察工作的最高原則、最大優勢,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完善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機制。堅持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作為加強黨的建設的永恒課題,認真落實有關制度規定,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形成長效機制,堅持不懈錘煉全省檢察人員忠誠干凈擔當的政治品格。堅持在“中國之治”大格局中謀劃、推進檢察工作,切實把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落到實處。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全面落實“三個規定”,切實把黨的領導落實到業務建設和隊伍建設的各方面。
二、堅持以服務大局為首責,提供優質高效的檢察產品。緊密結合各項檢察業務,主動對標、自覺對接中央、省委各項重大決策部署,實化細化服務舉措。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牢固樹立“親商”“護商”理念,在保障民營企業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等方面,進一步體現檢察擔當。嚴懲嚴重刑事犯罪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確保國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和社會長治久安。堅持想在前、做在前,助力打好“三大攻堅戰”。深入開展“守護虎嘯山林檢察監督專項行動”,加強與相關行政部門溝通協調,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堅持“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湊數”,加大省檢察院審核把關力度,進一步提高涉黑涉惡起訴案件質量。緊扣“長效常治”的目標要求,在建立健全遏制黑惡勢力滋生蔓延長效機制上積極作為。
三、堅持以司法辦案為中心,做優做實檢察業務工作。堅持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全面加強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把“四大檢察”全面協調充分發展落到實處。嚴格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積極履行檢察官在刑事訴訟中指控證明犯罪的主導責任。不斷加強刑事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有序推進在公安機關辦案管理中心派駐檢察室。進一步加大對“校園貸”“網絡貸”的打擊力度,用司法的力量保護群眾的財產。進一步強化檢務管理,充分發揮捕訴一體在提升辦案質量效率方面的優勢,下大氣力降低“案-件比”。不斷加強民事檢察工作,推行以線索集中管理、力量統一調配為基礎的一體化辦案機制。著力補齊行政檢察短板,繼續監督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繼續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不斷完善檢察工作運行機制。深化智慧檢務建設,積極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手段,助力提高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
四、堅持以司法為民為宗旨,在各項檢察工作中體現人民屬性。把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衡量檢察工作的最終標準,進一步提升正義維護、權利救濟、安全保障、服務供給的能力和水平。圍繞十九屆四中全會“拓展公益訴訟案件范圍”“完善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等要求,依法辦理生態環境等“4+1”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深入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專項行動,積極、穩妥辦理群眾反映強烈的其他領域公益訴訟案件。圍繞十九屆四中全會“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訪制度”等要求,持之以恒落實“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制度,暢通網絡、電話等訴求反映渠道,努力把工作做到群眾心坎上。圍繞十九屆四中全會“堅持權責透明,推動用權公開,完善黨務、政務、司法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要求,全面推開業務數據發布和公開聽證,讓司法辦案更加公開透明。
五、堅持以隊伍建設為基礎,大力提升能力素質。繼續鞏固和深化“以案明紀、正風肅紀”集中教育整頓成果,常態化、制度化地持續開展。進一步加強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隊伍建設,切實增強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積極打造“四個鐵一般”的過硬檢察隊伍。堅持向能力素質要戰斗力、要辦案質量、要辦案效果,大力推進高質量高標準業務培訓,培養專業能力、弘揚專業精神。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充分調動檢察人員干事創業、擔當作為的工作熱情。堅持把基層基礎建設作為新時代檢察工作創新發展的重點來抓,積極開展“基層建設年”活動。
六、堅持以廉潔自律為底線,著力打造清廉檢察新形象。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檢,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認真落實“兩個責任”。進一步加強全省三級檢察院領導班子建設,強化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不斷加強對檢察權的監督,著力健全與改革后檢察權運行機制相適應的監督管理機制。更加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社會監督和履職制約,以監督促公正、提質效、保廉潔。自覺接受紀委監委及其派駐機構監督,堅決清除害群之馬。
各位代表,奮斗創造歷史,實干成就未來。在新的一年里,我們將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緊緊依靠省委和最高檢堅強領導,全面貫徹落實本次大會決議,敢于擔當、積極作為,努力推動全省檢察工作創新發展,為吉林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作出新的貢獻!
附件
有關用語說明
周海祥等19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第3頁第1行)。周海祥自2013年以來,糾集有前科劣跡及無業的社會閑散人員進行尋釁滋事、強迫交易、聚眾賭博、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組織賣淫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嚴重破壞了白山、珠海兩地的經濟秩序及社會管理秩序。
刑事立案、偵查活動監督(第4頁第5行)。立案監督是刑事訴訟法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基本刑事監督職能,對促進規范執法、公正執法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針對偵查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情形予以監督糾正;偵查活動監督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所實行的專門法律監督,偵查活動監督的重點是發現和糾正對犯罪嫌疑人刑訊逼供、誘供等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違反強制措施規定,違反羈押和辦案期限規定等偵查活動違法相關情形。
巡回檢察(第4頁第7行)。人民檢察院對監獄實行巡回檢察,保證國家法律在刑罰執行活動中正確實施,保障罪犯合法權益,維護監管秩序穩定,糾防冤假錯案,促進監獄提升改造質量,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人民檢察院對監獄實行巡回檢察,與刑罰執行機關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共同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和刑罰執行的公正。巡回檢察可以采取常規、專門、機動或者交叉巡回檢察等方式。
特赦(第4頁第9行)。根據憲法和相關法律規定,特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決定,人民檢察院予以監督。為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體現依法治國理念和人道主義精神,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對依據2019年1月1日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正在服刑符合條件的罪犯實行特赦。
羈押必要性審查(第4頁第10行)。是指檢察機關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刑事拘留和逮捕后,對其羈押必要性是否發生變化進行審查,審查后認為對其變更強制措施更為適宜的,向辦案單位發出建議書,建議變更強制措施或釋放。
馬某某故意傷害羈押必要性審查案(第4頁第11行)。2018年7月,馬某某與被害人韓某某(系兒女親家)發生爭執,造成被害人頭部傷勢構成重傷二級,左肩部傷勢構成輕傷二級,十級傷殘。檢察機關依法受理本案的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后,認真查閱了案卷證據材料,依法對有無羈押必要性開展調查。經查明,當日馬某某在面館工作時,韓某某突然一手拎紅色袋子,另一只手伸入袋內闖進面館并沖入廚房,馬某某恐其殺人,遂拿起菜刀在韓某某的頭部、肩部各砍了一刀,隨后跑到派出所報案并帶領民警返回案發地。經綜合評估,檢察機關認為,本案雖是重傷害案件,但馬某某有法定減輕處罰的情節,案發后認罪悔罪,可能被判處緩刑,對其變更強制措施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2018年8月,檢察機關向公安機關提出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公安機關依法對在押人員馬某某取保候審。2018年9月,法院以故意傷害罪依法對馬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緩刑三年。
虛假訴訟(第4頁倒數第5行)。是指民事訴訟當事人惡意串通,捏造虛假事實和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以逃避債務或非法侵占國家、集體、公民財產等權益的行為。
張某某工傷行政確認糾紛案(第4頁倒數第1行)。張某某的丈夫鞠某是四平市某木材廠的鍋爐工,2011年被發現在工廠蓄水池內死亡。經鑒定為自殺,當地人社部門由此作出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張某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一審、二審均未支持其訴訟請求。張某某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后,四平市檢察院、省檢察院接續開展了調查核實工作,發現原“自殺”鑒定意見存在問題,推動法醫學專家組成專家組會診,推翻了原鑒定結論。檢察機關提出抗訴后,案件得以改判。
訴前檢察建議(第5頁第13行)。即檢察機關在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前,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訴前檢察建議,其目的就是在提起行政公益訴訟之前,先行向相關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盡量在訴前解決問題,節約司法資源。
楊茹廣等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第5頁倒數第4行)。楊茹廣等5人違反國家食品衛生管理法規,使用過氧化氫、白云灰等工業原料加工食品并銷售。涉案食品鉛含量超標,對人體健康有毒有害,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長春市綠園區檢察院向綠園區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法院判決支持檢察機關訴請,判處5名被告5年內禁止從事食品生產、銷售、流通、管理相關職業,支付非法所得款10倍的懲罰性賠償金30萬元,并限期在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眾公開道歉。
公益訴訟“回頭看”專項活動(第6頁第4行)。最高檢于2019年首次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回頭看”專項活動,對已辦理的公益訴訟案件集中開展檢查審視,重點排查行政訴前程序案件是否存在虛假整改、糾正違法不實、事后反彈回潮及檢察建議制發不規范、不合理等問題,促進行政機關依法履職,依法起訴一批未整改到位的案件,鍥而不舍推動解決公益受損問題,履行好黨和人民賦予檢察機關的公益保護崇高使命。
“守護虎嘯山林檢察監督專項行動”(第6頁第10行)。2019年8月,經吉林省檢察院與黑龍江省檢察院、東北虎豹國家公園管理局多次協商,決定開展吉林、黑龍江省檢察機關“守護虎嘯山林檢察監督專項行動”,計劃利用2年時間,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為抓手,以保護東北虎豹種群棲息地安全,有效保護園區自然生態系統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為工作任務,以推動建立規范高效的中國特色國家公園管理體制,促進實現國家公園國家所有、全民共享、世代傳承為目標,有步驟、分階段地推進開展。
司法救助(第6頁倒數第2行)。是指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能過程中,對遭受侵害但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生活面臨急迫困難的當事人給予適當經濟資助,幫助他們擺脫生活困境的一項救濟措施。2019年2月,最高檢與國務院扶貧辦聯合印發《關于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指出對于符合規定情形的貧困當事人,要立即啟動司法救助工作程序予以救助。
“一號檢察建議”(第7頁第12行)。2018年10月,最高檢向教育部發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書》,該檢察建議是最高檢首次發出的社會治理創新方面的檢察建議書,編號為一號,故稱為“一號檢察建議”。最高檢認真分析了所辦理的性侵幼兒園兒童、中小學生犯罪案件,針對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執行不嚴格、教職工隊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兒童和學生法治教育、預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問題,在“一號檢察建議”中提出具體建議。教育部對此高度重視,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預防性侵害學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切實從性侵害學生案件中吸取教訓,進一步加強預防性侵安全教育、教職員工隊伍管理、安全管理規定落實、預防性侵害協同機制構建、學校安全督導檢查等工作。
“三個規定”(第8頁第7行)。即: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
檢察長列席審委會制度(第8頁第4行)。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可以列席同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檢察長不能列席時,可以委托副檢察長列席。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的任務是,對于審判委員會討論的案件和其他有關議題發表意見,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第10頁第14行)。是指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對被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并簽署具結書的案件,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法院量刑采納率(第10頁第15行)。是指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出量刑建議的采納比率,該項數據反映了人民檢察院提出量刑建議的質量和效果。
檢察官在刑事訴訟中指控證明犯罪的主導責任(第12頁第9行)。主導責任是基于檢察機關的定位、定性、職責而言的。檢察官的主導責任具體體現在訴前主導、審前過濾、庭審指控、人權保障等方面,是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必要保障。
捕訴一體(第12頁倒數第13行)。即“誰批捕、誰起訴”“誰辦案、誰監督”的辦案模式,對管轄的同一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補充偵查、出庭支持公訴、刑事訴訟監督等工作,原則上由同一檢察官或同一辦案組辦理。
“案-件比”(第17頁倒數第2行)。“案”是指當事人涉司法事件,“件”是指檢察機關對“案”進行的各種審查處理活動。一定時期內,在“案”數固定的情況下,“件”數越少,反映檢察機關辦案的訴訟環節越少、訴訟效率越高。
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第18頁第3行)。檢察機關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主要任務包括完善檢察機關堅持黨的領導制度體系、健全完善檢察機關法律監督體系、完善檢察權運行體系、完善檢察人員分類管理體系、完善檢察機關組織管理體系、完善法律監督專業能力專業素養提升體系等。
司法責任制(第18頁第3行)。檢察機關實行司法責任制的基本原則是“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即通過制定權責清單,明確檢察官及其他各類參與司法辦案檢察人員的職責權限,賦予檢察官一定的辦案決定權,取消辦案層層審批,由檢察官按照權責清單授權依法獨立決定案件,并在職責范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
“4+1”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第18頁倒數第7行)。檢察公益訴訟“4+1”領域是指:“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國有財產保護領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加“英烈權益保護領域”。
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專項行動(第18頁倒數第7行)。2019年9月,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最高檢、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開展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2019年11月,省檢察院與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關于聯合開展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的通知》,對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工作措施、工作進度、工作要求進行了統一部署。